(一)乘用车(核定载客人数9人(含)以下):乘用车指在规划和技能特性上大多数都用在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,核定载客人数包含驾驶员在内不超越9人(含)的轿车。乘用车适用税额依照发动机气缸容量(以下简称排气量)从小到大分档递加确认。
2、排气量为1.0升至1.6升(含)的乘用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20元;
3、排气量为1.6升至2.0升(含)的乘用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80元;
4、排气量为2.0升至2.5升(含)的乘用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900元;
5、排气量为2.5升至3.0升(含)的乘用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800元;
6、排气量为3.0升至4.0升(含)的乘用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0元;
(二)商用车,指除乘用车外,在规划和技能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、货品的轿车,划分为客车和卡车。
1、客车(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,包含电车),其适用税额依照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(含)以上划分为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两档递加确认。
(1)商用中型客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960元;(2)商用大型客车,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。
2、卡车(包含半挂牵引车、三轮轿车、低速载货轿车),年基准适用税额按整备质量为每吨96元。
(三)挂车,指依据规划和技能特性,需由轿车或许拖拉机牵引才干正常运用的一种无动力路途车辆。挂车依照卡车适用税额的50%核算。